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及个人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钟珊珊发布时间:2022-01-12浏览次数:614


各部门:

根据《总务处(后勤服务中心)二级部门量化考核办法》、《总务处(后勤服务中心)部门负责人考核办法》、《总务处(后勤服务中心)2050核心员工、一线员工考核办法》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进行总务处(后勤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考核和个人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有关部门(人员)

113

对照考核文件,撰写部门年度工作总结及事业编制、人事代理(含部门负责人)、2050核心员工工作总结,上交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填写考核表,113日前交人力资源与资产部(相关表格填写可咨询人力资源与资产部);

各部门、事业编制、人事代理(含部门负责人)及2050员工

117日前


各部门成立考核小组,对一线员工提出书面考核意见(114日前),汇总后报中心考核领导小组;召开年度部门工作总结考评会暨部门负责人、“2050考评会,进行现场民主测评并打分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与资产部)及各部门

117

考核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最终审定考评结果;反馈和通报考核情况,并向学校提交考核结果。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与资产部

二、工作要求

(一)事业编制和人事代理人员按学校相关规定考核;

(二)各部门根据考核文件要求,对照年度工作任务分解,逐条逐项检查任务完成情况,认真做好自查总结及考评准备工作。部门年度工作总结考评,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PPT汇报,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三)事业编制、人事代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及2050员工要认真做好年度工作总结,电子稿、纸质稿(各一份)交至人力资源与资产部房莲莲处,人员联系电话:86929128除部门负责人的2050员工需书面汇报3点本人对后勤对本部门的工作价值(贡献)。

(四)凡涉及考核加分的内容,请准备好有效佐证材料,114日前交到人力资源与资产部

(五)凡提供弄虚作假材料或群众反映有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将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高质量的完成此项工作。

总务处(后勤服务中心)

202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