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第二届“微光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浙水院总务〔2021〕6号)文件精神,经各二级部门评选推荐提名、经初选、网络投票和评审小组评选,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至5月31日。
一、“微光之星”拟入选名单:6名(按姓氏笔画为序):
1.吕风红 饮食服务中心技术总监
2.刘细风 人力资源与资产部采购员
3.吴晶晶 公寓服务中心社区老师
4.林 海 水电管理与工程部电气技术员
5.周卓玲 卫生所护理医师
6.胡祖齐 物业服务中心绿化工
二、“微光之星”拟入选提名:4名(按姓氏笔画为序):
1.王爱民 公寓服务中心保洁员
2.郑美英 饮食服务中心切配组长
3.胡 华 饮食服务中心东泽苑食堂厨师组长
4.娄玉霞 公寓服务中心值班员
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后勤服务中心党总支纪检委员反映。联系人:马正义,联系电话:86929146。
总务处(后勤服务中心)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