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寒假放假时间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总务处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01-25浏览次数:875


后勤各部门:

为确保寒假期间后勤服务正常有序地开展,依照学校留校师生情况排摸和假期工作的要求,现将后勤服务中心2020/2021学年寒假放假时间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130日起,在完成服务保障任务,确保假期工作的前提下(学生23日进入假期,教职工28日进入假期),一线员工由部门安排分批返乡轮息(不包括采购、仓库管理、高配、水电维修等岗位员工)。根据工作任务,在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的前提下,由部门安排一线员工223日前返校,224日全体员工开始上班(227日起学生报到注册)。

(二)校编、人事代理及其它管理人员,130日进入假期,224日开始上班,管理岗人员休息3周、其余人员休息2周。

(三)各部门115日前将本部门值班安排报处办公室备案。

二、有关事项

(一)212日正月初一及12日、13日春节3天各部门应根据在校学生人数,合理安排加班人数,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二)各部门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规定,保持通讯畅通,不得擅离职守,认真做好各项服务工作。若因值班人员未能尽职而发生问题,将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严格落实《浙江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冬季及寒假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相关防疫文件精神,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慎终如始推进各项防疫工作落实到位,努力打好冬季与寒假新一轮校园疫情防控战。

(四)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纠正“四风”相关工作等部署,加强对员工教育引导,树立规矩意识。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厉行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自觉执行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五)各部门要加强留校师生员工管理,做好防疫安全指导,关心留校师生员工的工作、生活,力所能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安心学习工作生活,同时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和假期。

(六)岁末年初时节极端天气较多,根据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前做好各类防疫物资储备保障工作,做好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寒假期间留校师生人数,做好留校师生的后勤保障。饮食服务中心要确保留校师生、员工的伙食保障,特别是人数相对最少的“除夕”前一周、后一周,一定要确保供餐时间段有热菜热饭供应;卫生所和综合服务中心做好医学隔离点保障工作;维修服务中心要按学校要求做好水电24小时值班工作;公寓服务中心做好开放楼24小时值班工作及生活区环境卫生保洁,特别是主要道路两侧和公共厕所卫生;物业服务中心做好教学科研综合楼寒假期间的物业服务和冬季绿化养护工作,以及教学区环境卫生、河道保洁等工作。

(七)留校师生员工需遵守留校纪律,加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拒绝聚会、聚餐,合理制定学习工作计划,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留校期间做好防疫、防寒、防火、防电的安全和每日疫情上报工作。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应向上级部门报备。

附:后勤服务中心2021年寒假总值班安排表


                                总务处(后勤服务中心)

                           2021125日

后勤服务中心2021年寒假总值班安排表.doc